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采用成本法核算时,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累计摊销借款: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要看处置是亏损还是盈利。如果是盈利的,就借其他综合收益。如果是亏损,就借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减值损失贷款:投资性房地产。
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第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出售和转让一般属于其他经营活动,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进行核算是合理的。但报废和毁损应作为非经营活动处理,处置净损益应作为利得或损失,通过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核算更为合理。其次,准则规定,同一建筑物自用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新准则中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处理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指引关于代销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企业的代销业务发生了一些变化。《会计准则指南》取消了“分期发出商品”科目,代之以“发出商品”科目。同时,在介绍“1321代理业务资产”科目时,指出“对于企业收取佣金费用的商品,可将该科目改为“1321代销商品”科目”;在介绍“2314代理业务负债”科目时,指出“企业通过收取手续费收到的货款金额,可以变更为“2314委托收款”科目。
在有手续费的代销业务模式下,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交付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受托方根据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例如,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100件商品,规定销售价格为1000元/件,商品成本为60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假设寄售合同约定,乙公司仍以1000元每件向客户销售,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售价10%的手续费。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哪些一般有两种方法,成本计量和公允计量。成本计量可以转入公允计量,但公允计量不能转入成本计量。成本计量和固定资产完全一样,只是科目不同。投资性房地产账户代替固定资产账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账户代替累计折旧,其他业务费用账户代替固定资产折旧对应账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代替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般常见的分录如下:借入其他业务费用进行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和减值时;借款时从资产减值损失中提取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减值准备;处置其他业务收入时借入银行存款;投资性房地产在借入银行存款用于其他业务费用进行累计折旧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时,公允价值计量略有不同,即不折旧也不减值,期末需要重新计算公允价值。增加或折旧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类似于交易性金融)
关于投资房地产会计处理的疑问分析:你的第一个问题,公允价值变动为什么在出借人?分析:资产处置是指资产被终止确认,不再作为资产反映在账户中,必须进行清算。这个过程在会计上被称为“结转”。结转必须和账户余额反方向进行,这样账户才能清零。所以正是因为这个问题告诉了借方余额,所以要反方向结算(贷方)。如果这种公允价值变动的余额在出借人,处置时就在借款人。
所有的结转都是同一个原理,不只是这一个。我想你能理解。第二个问题:最后一个是你不明白为什么要同时结转公允价值。解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公允价值模式下计量要使用的损益科目,核算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但是,我们都知道,公允价值变动的利得和损失,在相应的资产最终终止之前,是永远无法实现的。就像镜子里的花,只能看见,不能得到。
委托融资租赁中受托方的会计处理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付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无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与有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入账。租赁开始日,出租人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照未担保余值金额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照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照上述科目计算的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包括本金和利息。未实现的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进行分配,并在各个期间确认为融资收益。分配时,出租人应当使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益,如果与实际利率法的计算结果无重大变化,也可以使用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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