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档案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临时保管期限不得超过5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方式。《会计法》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公司股东决议销毁会计凭证将会构成犯罪吗

民营公司股东决议销毁会计凭证将会构成犯罪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档案,并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如下:会计凭证原始凭证:15年记账凭证:15年汇总凭证:15年会计账簿。总账:15年明细账:15年现金,存款日记账:25年其他期刊:15年固定资产卡片:报废和清理的固定资产。季度财务报告:3年。2.年度财务报告:永久。4.其他人。1.会计转账清单:15年。2.会计档案存放清单:永久。3.会计档案销毁清单:永久。4.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银行对账单:5年。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

的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哪些?中国现行会计法律体系的构成:1 .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的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了详细规定。它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规律,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二。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颁布,经国务院批准并颁布的调整经济生活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档案保管期限是多久

主要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要求以及法律责任。是对《会计法》中关于财务会计报告规定的细化。1990年12月31日颁布的《总会计师条例》主要规定了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和奖惩。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会计准则,是会计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会计的基本规律。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是多久?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可分为永久和固定两类。永久档案是保存时间较长,不能销毁的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定期档案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结束后的第一天起计算。《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该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短保管期限,可分为:永久性:会计档案保管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和年度财务报告;2.25年:现金及存款日记账;3.5年:固定资产卡片账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银行对账单、银行对账单;4.3年:月度和季度财务报告;5.l5年:其他。

根据《会计法》有关规定,会计档案的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

C文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发布]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号] (98)财会字第32号[发布日期]1998 08 21[生效日期] 1999010国家档案局。《会计法》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会计档案临时保管期限最长不超过

根据《档案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临时保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超过临时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鉴定和处置。常见的处置方法包括归档、销毁和移交。但涉及法定期限或法律诉讼等特殊情况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可按规定延长。会计档案管理还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原则上只能由一个部门保管,以保证责任的明确和档案的管理效果。

3.会计档案管理必须遵循分类保管的原则,根据档案类型、主题、时间、机构、制度等因素对相关文件进行分类汇总。4.任何文件的内容原则上不得涂抹、删除或移动,以免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5.档案必须以防火、防水、防虫、防尘、防磁的方式存放,以免发生安全事故。6.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的保密规定,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会计法对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会计法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方式。1.会计档案保存期限:永久保存会计档案;常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结束后的第一天起计算。

各单位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应共同派员监销。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有同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人员参加监销。各级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同级审计机关应当派员参加监督监销。销毁会计档案前,销售主管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单上签字盖章,并将销售监督情况报单位领导。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最新规定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多久?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是指档案的保管期限。储存期从会计年度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存储的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其中,永久是指会计档案必须永久保存,定期是指会计档案应当保存到法定时间。企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如下: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包括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会计档案鉴定意见;2.保管期限为30年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档案移交清单;3.保管期限为10年的会计档案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等;4.固定资产卡片帐应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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