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捐赠的会计处理分析甲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财税〔2003〕29号)规定,企业将自有产成品和外购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用于捐赠,
股权转让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借记:实收资本-原始股东,贷记:实收资本-新股东。通过公司账户,新股东付款时: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其他应付款,股权转让款逐一归集。支付给原始股东:借:其他应付款逐笔收取股权转让款,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股东转让股份要交什么税?股东转让股权需要缴纳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契税。股权转让方为个人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税率为财产转让所得的20%。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计提的会计账务处理法律的主观性:增值税纳税人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和企业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希望对大家有帮助。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户如何处理原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在这种方法下,采购和其他业务的进项税允许从销项税中扣除。在采购阶段,会计处理上实行价税分离,属于价格部分,计入采购商品成本;属于增值税的,按规定计入进项税额。
在应交税金及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扣、已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减免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多缴等栏目。其中,一般纳税企业的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在“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销售货物时应缴纳的_值税。
关于自产的产品对外捐赠的会计处理问题自产产品以外的捐赠视为销售,根本不是公益捐赠。如果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捐赠,则在会计处理和列示时不需要确认收入,但需要以公允的市场价格而非成本价作为相应的增值税计税依据。具体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贷:存货货物应交税费和增值税(销项税)的会计分录都是销售产品的分录,没有区别。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外捐赠的资产,包括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正常会计处理的要求进行核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将根据税法要求,按照计算的会计利润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对外实物捐赠会计处理的分析有哪些分析实物捐赠的会计处理如果甲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财税〔2003〕29号)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生产的产成品和外购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等产品,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二)企业未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未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销售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捐赠支出不符合上述条件(3)和(4)。
捐赠收入与捐赠支出的会计处理(二捐赠服务FASB116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确认为捐赠服务:(1)捐赠服务创造或者增加非金融资产的,捐赠服务以公允价值计价,确认为非金融资产和收入;(2)捐献服务需要一定的专业技能,捐献者本身就具备这种特殊技能。如果非营利组织不接受这项服务,它将从外部购买。这项捐赠服务按公允价值估值,并确认为费用和收入。这些标准相当严格,比如志愿者在专项募捐中提供的服务,协助组织成员与客户沟通等很多服务都不在确认范围内。
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公共部门会计准则)非交换收入不主张确认捐赠服务,但要求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捐赠服务的项目和一般性质。除非可以可靠地计量,否则不应在附注中披露量化信息。4.捐赠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另一实体捐赠现金或其他资产的协议。捐赠可以是有条件的,也可以是无条件的。
关于接受赠送的会计处理(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确定的价值(企业情况下直接按税法规定)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收益。(2)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捐赠收入金额较小,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的,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所得税科目。捐赠收入金额较大、所得税费用负担较重的,应当按照捐赠资产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按照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按照当期应纳所得税贷记应交所得税科目。
文章TAG:会计 捐赠 赠票 企业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