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复合计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法理解析:消费税实行从价率、特定数量定额,或从价率与特定数量定额复合征税(以下简称复合征税),计税依据包括销售额和销售数量。实行以销售额为基础的从价定率计税方法;实行以销售量为基础的定量定额计税方法;复合计税方法的实施是以销售量和销售额为基础的。消费税是价内税,包含在售价中,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与售价无关,按照售价来计算税款,所以售价包含消费税但不包含增值税。

消费税复合计税公式

消费税复合税公式消费税复合税应纳税额×单位销售额×适用税率。复合税是指既实行从价税又实行从量税。我国适用的复合计税方法主要有香烟、粮食酒、薯类酒等。,所有这些都与从价税率相结合。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销售额×固定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其中,计算从价税时:应税消费品的应税销售额×适用税率时应税消费品的应税销售额×适用税额标准消费税纳税义务时间(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

书面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的当日,书面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或者没有书面合同的,为应税消费品的开票日;2.采用预缴方式的,为应税消费品的开票日;3.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托收的,为应税消费品发出并办理托收手续的当天;4.采用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的当天。二纳税人生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从价从量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有哪些

烟和酒要征收从价消费税。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销售数量乘以固定税率加上应纳税销售数量乘以比例税率应纳税销售数量或成分应纳税价值乘以比例税率应纳税销售数量乘以固定税率。生产、委托、进口卷烟的具体税额为每支0.003元。卷烟在批发环节的具体税额为每支0.005元。白酒从量税以500g或500ml 0.5元为单位计税。

消费税采用复合计税征收方法的应税消费品是

法律主观性:第一类:一些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烟花等,会对人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第二类:奢侈品和贵重珠宝、化妆品等非必需品;第三类:高能耗、高档消费品,如汽车、摩托车;第四类:不可再生、可替代的石油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第五类:具有一定财务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品等。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三)按组成计税价格。形成应税价值的公式为:形成应税价值的成本×(1成本利润率)为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应税价值应加消费税。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商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和销售外购商品的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白酒消费税是复合计征吗

白酒消费税是复合征收。白酒的消费税属于复合消费税的固定税率,应该是每斤0.5元,比例税率是20%,所以它的税率还是比较高的,而且不同的商品,消费税的税率也不一样。国际重复征税是指如果某个或不同的征税主体同时对某个或不同的征税对象或税源进行两次或多次征税。有三种基本类型:税收双重征税是由双重征税引起的;2.法律上的重复征税是由不同的征税人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征税造成的;3.经济性重复征税是对同一经济来源的不同纳税人征税造成的,通常是指两个不同的纳税人对同一收入或财产被重复征税或多次征税的现象。

消费税复合计征有哪些

法律主体性: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目前,我国缴纳消费税的应税产品有14类,主要包括烟、酒、酒、鞭炮烟花、化妆品、护肤品、汽油、柴油、贵重珠宝玉石、汽车轮胎、摩托车、轿车、高尔夫球及器材、高档手表、游艇、实木地板、木质一次性制品。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与汽油和柴油一起包含在精炼油中,二、消费税的范围有哪些?仅对某些商品(14类)征收消费税,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珠宝玉石、鞭炮烟花、高尔夫球及器材、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汽车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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