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前者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后者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在1的基础上不涉及变更的,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准则规定以会计确认、计量基础和列报项目是否发生变化作为判断依据。分析判断该事项是否涉及会计确认、计量基础的选择或列报项目的变更。当至少涉及上述分部基础变更之一时,该事项为会计政策变更。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应该改用什么折旧办法。你描述的方法是最安全最合理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处理不合理的地方也是一样的。而是在集团公司内改变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修改折旧年限。如果集团公司调整的折旧年限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含已折旧年限),是合理的,你的剩余价值折旧也是合理的。按理说折旧计提方法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如果更改的话,应该是你描述公式中的“折旧月限”更改了,不知道是延长了还是缩短了。如果是引申,就更好说了。如果缩短,可能会出现即将折旧的固定资产没有折旧年限的问题。
固定资产原值增加后怎么计提折旧需要分解情况:①涉及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部分,应同时从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中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资本化后,企业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采用账龄分析法怎样估计与提取坏账准备如何通过账龄分析进行坏账准备的预估和计提?账龄分析法是根据应收账款拖欠日期的长短,估计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一般认为,债务欠的时间越长,即账龄越长,收回债务的可能性越小,越应该估计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通常在估算时,将应收账款按照违约期的长短分成几段,按照不同的段估算一个百分比的坏账。然后相加后确定预计坏账损失总额和坏账准备金额,并与“坏账准备”科目期末账面余额进行比较,其差额作为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政策变更,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变更属于估计变更呢?准则规定以变更事项的会计确认、计量基础和列报项目作为判断依据。这里的存货计价方法往往涉及计量基础,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更不触及计量问题。1.分析判断该事项是否涉及会计确认、计量基础选择或列报项目变更。当至少涉及上述分部基础变更之一时,该事项为会计政策变更。2.在1的基础上不涉及变更的,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这种方法的改变只导致固定资产净值和其他相关金额的变化。因此,前者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后者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扩展数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用来生产产品的,也有成本。它的价值,也就是它的成本,需要计入产品的成本。它需要分期偿还。这就是固定资产要折旧的原因。但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他的成本摊销期不应该只是一年,而是他的使用寿命。
/image-2015年9月购买,10月起计提。所以到2016年初,三个月已经计提3000元,你的固定资产余额是3000元。以此为基础,再按照年数总和法或者双倍余额递减法重新计算。这是会计估计的变化。先计算固定资产的当前净值,再根据新年限和残值计算折旧额:固定资产当前净值为(-30000) * (12025).17元;
可用会计估计的项目有哪些以下哪些项目可以通过会计进行估算?(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2)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净残值;(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净残值;(4)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组的净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是指因资产负债现状和预期经济利益、义务发生变化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资产的常规消耗金额进行的调整。企业可能因以下原因变更会计估计:1 .估计所依据的基础已经改变。企业一项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最初定为15年,后来受国家专利保护。如果资产的受益期已改为10年,摊销期应相应减少。
文章TAG:变更 会计 事项 基础 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