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将“发出商品”改为“发出商品”。委托另一企业代销商品的业主或企业称为委托人,接受委托商品的企业称为被委托人,因此,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企业的需要增设“代销商品”会计科目,没有委托账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销售商品委托支付佣金费用。

商品要怎么确认收入

代销商品要怎么确认收入?

如何确认代销商品的收入?1.视同买断方式是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照约定的价格收取代销商品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决定,实际售价与约定价格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发货方在发货时不确认收入,发货方也不作为外购商品处理。委托方销售商品后,应当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出具委托代销清单。

是代销商品款

企业发出的委托代销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收到受托单位的委托代销清单时,根据委托代销清单上注明的已实现的销售货款,根据应收账款,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已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受托单位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和会计处理与企业对外销售收入相同。

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代销商品款

代销货款是指企业在接受代销商品时,根据商品协议的内容支付的价款。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原“发出商品”改为“代销商品”。在会计实务中,企业代销商品的行为一般通过“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科目进行处理。其中,“商品代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商品发行企业接受外单位委托代销后,代其销售商品的进价或售价。

代销是什么意思

寄售是指制造商或代理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产品销售给批发商或零售商,或者在批发商或零售商销售完产品后收取货款的一种销售方式。寄售款是指企业在接受寄售商品时,根据商品协议的内容支付的价款。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原“发出商品”改为“代销商品”。在会计实务中,企业代销商品的行为一般通过“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科目进行处理。

委托他人代销货物在税法上有何说法?

关于委托他人代销商品,税法是怎么说的?目前,就增值税口径而言,视同销售有11种,其中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代销方式将货物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销售的情形,无论是概念理解还是实际操作都较为复杂。增值税相关文件中对寄售没有明确的定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寄售货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应用指南第14号》规定:“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销售商品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代销商品支付的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科目。2.为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及时入库,增加了在收到货款之日、首次开具发票之日或者寄售货物交付之日满180日确认收入的规定。3.寄售是指受货主委托的一种销售行为。

委托代销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销售的商品为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1.会计制度和税法所指的收到委托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仅指支付佣金委托代销商品的方式,分为支付佣金和作为买断处理两种方式。委托代销是受托方根据代销商品的数量向委托方收取佣金的一种销售方式。受托方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只收取手续费。

2.寄售是指商品所有者委托另一企业销售其商品的活动。委托另一企业代销商品的业主或企业称为委托人,接受委托商品的企业称为被委托人。可见,从经济和法律的角度来看,寄售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在寄售业务中,虽然寄售人已将货物交付给受托人,但货物的所有权并未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只是改变了存货的存放地点。

委托代销何时确认销售收入呢

Q:寄售是指受托企业根据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商品,并收取手续费的经营活动。这是企业经常采用的销售方式之一。实践中,一般代销企业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这个环节有哪些税收风险?答:会计制度和税法指收到委托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仅指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商品的方式,分为支付手续费和作为买断处理两种方式。

受托方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只收取手续费。寄售商品发出后,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寄售商品售出后,受托方根据售出商品的数量和金额与供货方进行结算,部分未售出商品的所有权仍归委托方所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以支付佣金方式委托销售商品的,在收到委托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确认若干问题的通知》(国〔2008〕875号)规定:“代销商品的,应当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急啊!!关于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问题

答案不对。既然是寄售代理,就要确认发出寄售的货物一般是用来核算一些特殊的货物,比如电梯,虽然已经送给对方了,但是风险并没有完全转移。没有委托账户。当它被转移到寄售单元时,货物被发出。也称“寄售商品”。“寄售商品,对称。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售的商品。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先签订协议,确定产品品种、价格、代销方式、代销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明确双方的经济利益和责任。

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

委托方的会计处理如下:(1)商品发出时借入,商品委托销售,商品入库;(2)收到委托代销清单时,分别为借入、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借入、主营业务成本借款、委托代销商品、应收账款;(3)收到已支付的贷款时,即借入、银行存款贷款、应收账款。约定价格200元/件,商品120元/件。企业B按约定价格卖给客户,企业A按售价的10%支付企业B的手续费。

...会计科目,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怎么都没有啊?

小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自行增加、拆分和合并会计科目。2.因此,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企业的需要增设“代销商品”会计科目,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将“发出商品”改为“发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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